通知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度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05-24  点击:[]

    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7〕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

    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计划选拔400名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申报名额为6人。

    二、选拔推荐重点

    (一)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文化产业等我省八大万亿产业领域从事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围绕省政府战略部署、重大专项工作、重大平台建设,选拔推荐业绩突出的创新创业人才,优先推荐污水防治、标准化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三)高校、科研院所优先推荐在我省实施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中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

    三、申报人选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科研任务等,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或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已列入各地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单位和企业推荐人选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推荐选拔事项

    1.申报人员学科所属学院应提出清晰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具体可行的培养举措。申报人选的培养目标举措是推荐必备条件,纳入选拔量化评价指标体系。目标完成与举措落实情况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2.省级选拔评价过程中,将在组别内分学术型、应用型、学术应用并重型三种申报人员类型,采取不同侧重的评价办法。学术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创新性理论成果、学术研究等情况;应用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服务推广、经营管理等情况;学术应用并重型申报人员兼顾考虑上述两方面业绩情况。

    3.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扩大人选视野,突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大产业人才培养导向,把创新创业一线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高校要结合一流学科建设要求,重点推荐一流学科培养人选。

    4.为支持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高校推荐申报时,对目前在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青年教师可在控制指标外,予以直接推荐。

    五、推荐选拔程序

    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我校申报推荐工作。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单位(二级学院(部)或独立设置研究院),其他部门人员均到其学科归属二级学院(部)申报。

        2各单位须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职能部门审核章,组织召开二级学院(部)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申请者进行评议并择优推荐。各二级学院(部)、独立设置研究院推荐名额1人。

    3各单位将推荐结果及推荐材料按要求上报人事处。

    4学校召开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议推荐名单

    5推荐人员进行全信息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同意报省教育厅。

    六、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1份,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申报(见附件3)一式2A4双面打印。表内第十一栏申请人签字,第十二栏用人单位具体培养目标计划由申报单位详细填写并由学院负责人签章,第十三栏按要求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并由二级学院(部)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署对申报者所附业绩是否属实和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

    (三)《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关键业绩一览表》(附件4)1份

    (四)《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评议评分标准附件51份,参照评分标准自行打分。

    (五)佐证材料1份,A4纸不超过40个页码。按填表顺序编写附件目录及页码并按目录顺序单独装订成册。

    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151人才工程的选拔工作,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加强对材料真实性的审查,请于527日前将本部门的推荐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人事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rcgc@zufe.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系 人:吴娇娇  

    联系电话:86731283   

    行政楼303室

     

    附件

        1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3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

        4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关键业绩一览表 

        5《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评议评分标准》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7年523

    • 附件【附件1.rar】已下载

    Baidu
    sogou